1、本次资历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并具有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共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制作师资历,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关于被各行业主管部分、金融监管部分、文明办及司法等部分列入失期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期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依法约束其参加招招标活动。对失期被执行人参加招招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撤销其招标资历或直接废标。
项目名称:上海北蔡105邻居13-03地块商品住宅二期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1、招标人有必要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是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授权答应的代理商;有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2、近三年(自招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到达预算金额及以上相似的成绩;3、招标人具有IOS9001认证系统,所投产品的电源部分有必要具有国家3C认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和合法经营规模的单位,且有才能完结本项意图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当本项意图才能;
3、具有制作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揽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路途照明工程专业承揽叁级(含)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意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共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制作师执业资历,具有有用的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1、资质等级及规模:[公路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而且[城市及路途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