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商场监管局最新公示音讯,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与经销商达到并施行独占协议,被罚款2.9481亿元。
经查,2014年至2020年,公牛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在转换器、墙面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衔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途径,与经销商达到并施行固定和限定价格的独占协议,约束了商场竞争,损害了顾客利益。
公牛集团创立于1995年,总部坐落浙江省慈溪市,主营转换器、开关插座等产品,职工总数超越1万人,被称为“插座大王”。
2020年2月6日,公牛集团在A股上市,市值敏捷打破千亿元,成为国内照明电工使用产品范畴第一家市值破千亿的企业。到9月28日收盘,公牛集团股价162.60元,最新市值977.57亿元。
本年5月,公牛集团由于“涉嫌与买卖相对人达到并施行独占协议行为”被立案查询。
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以为,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独占法》第十四条“ 制止经营者与买卖相对人达到下列独占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产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产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则,构成与买卖相对人达到并施行独占协议的行为。
鉴于公牛集团在承受查询时能活跃合作,深入知道独占行为的损害,浙江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决议,处以公司2020年度我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该处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下同)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赢利的12.74%。该处分最终会削减公司2021年度赢利2.9481亿元。
公牛集团表明,收到反独占立案查询奉告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裁为组长的反独占合规自查及整改小组,安排内部全面自查、整改和执行。
公牛集团以为,该处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形成严重影响,现在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